山西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开始 每人每年400元
来源: 太原日报10月17日,我省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与保障方案已明确,新一年度的居民医保将继续加大财政投入,提升保障能力,旨在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筑牢民生健康防线。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从2025年10月17日至2026年2月25日。在2025年底前完成参保缴费的居民,可从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全年医保待遇。2026年1月1日至2月底期间缴费的,则从缴费之日起享受相关待遇。
财政补助再加码 居民缴费有支持
2025年,全省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700元。按中央和我省财政补助政策,一般县中央财政负担60%,享受西部政策的县中央财政负担80%,除中央财政补助外的地方财政补助部分,全省117个县级行政区划分为5档,具体分担比例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市县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于10月31日前拨付到位。
2025年预收2026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保障水平再提升 就医负担再减轻
在加大筹资力度的同时,医保保障能力也将同步增强。
全面落实全省统一的住院、普通门诊统筹、“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门诊“双通道”药品等待遇保障政策,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积极推进门诊慢特病待遇统一。
全面落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以及参保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进一步加强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将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范围。协同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引导群众到基层就医。
提升大病保险保障效能,依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障筹资能力、大病高额医疗费用等情况,按政策要求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水平,维护收支平衡和资金安全。
落实好困难群众分类资助参保政策,2026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加居民医保医疗救助资助标准仍按280元/人/年执行。
精准托底防返贫 重点人群全覆盖
为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医疗救助的托底作用将进一步夯实。
深入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实施精准参保扩面,切实做好学生、儿童和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参保工作。全面落实“出生一件事”和新生儿落地参保惠民政策。做好高校学生参保工作,高校学生可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学制期内调整个人缴费标准的不再补缴,出现转学、退学、参军等离校情形的可申请退取剩余年度的医保费用。切实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对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按当地居民医保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确保各统筹地区两类人员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参保动态全覆盖,确保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