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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放充电别任性 电动自行车违规案例警示

来源: 太原晚报 作者:申波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教训惨痛。8月17日晚,市消防救援局联合市场监管、住建、城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及乡镇(街道)等基层力量,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检查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现象仍然存在。为此,记者走访专业法律人士,结合相关案例,以案说法,希望引起更多人的重视,规范停车、规范充电。

  行政处罚:拒不改正罚款行拘

  我国法律对此类行为设置了涵盖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三个层面的追责体系,责任主体不仅包括违规行为人,还可能涉及物业服务企业、房东及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等,山西晋然岭律师事务所菅瑞明律师介绍,对于电动自行车的违规停放、充电,最直接的法律后果便是行政处罚。

  据介绍,公安部2017年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明确要求,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同样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充电。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消防救援机构可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对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2021年8月,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晋源区大队在晋源区西寨社区开出太原首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罚单,当事居民长期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疏散楼梯间,小区管理方多次提醒、督促整改后仍拒不改正,消防部门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四川西昌一高层住宅小区内多处单元门厅、走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多次被举报后仍未整改,消防部门对管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处以罚款6000元。

  2026年6月,湖北咸宁一高层住宅小区业主在公共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物业负责人联系整改遭其拒绝,消防部门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

  若违规行为已造成火灾后果,尚不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任人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2026年4月,广东佛山禅城区某住宅小区一住户违规在室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导致短路引发火灾,房间内部分家具和电器设施被烧毁。火灾扑灭后,派出所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对事主处以行政拘留13天。

  刑事责任:一旦成灾面临刑罚

  菅瑞明律师进一步介绍,当违规停放、充电造成严重后果时,行为人可能面临刑事追责,主要涉及失火罪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过失犯放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火罪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情形。

  2023年,北京朝阳区一自建房内,租户孟某长期将电动自行车停在一楼门口,从房间拉出插线板以飞线方式充电,结果充电过程中锂电池发生热失控。从发现起火到浓烟弥漫仅短短10秒的时间。火灾共造成4人死亡、9人受伤,财产损失10余万元。2025年5月23日,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孟某有期徒刑五年。

  2021年,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租户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引发火灾,造成楼上邻居5人死亡,责任人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菅瑞明提示,即便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只要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同样可能构成犯罪。

  2025年7月7日凌晨,上海杨浦区一居民楼一楼楼梯间一辆电动自行车起火,造成4人在逃生过程中受伤。公安机关对车主刑事拘留7日、取保候审。

  民事赔偿:赔偿损失人财两空

  不容忽视的是,除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外,违规行为人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菅瑞明律师介绍,因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医疗费、财产损失等。

  2019年,重庆一小区29楼住户周某将电动自行车放在阳台充电,次日凌晨车辆线路故障起火,浓烟致同层两名邻居窒息身亡。周某因失火罪获刑三年,夫妻连带赔偿死者家属93万余元;物业公司因管理及应急处置不到位,另行承担36万余元赔偿。

  2024年,湖北枣阳一房东将房屋分层出租,四楼租户王某某将电动自行车停在一楼大厅夜间充电,因故障引发火灾,导致二楼租户李某某被烧伤。法院认定王某某违反安全用电规范,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房东张某某因安全管理存在疏漏,承担次要责任。

  消防救援部门郑重提醒广大市民:严禁在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家中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时使用合规充电设施,不飞线充电、不整夜充电;不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购买正规合格产品及配件;物业服务企业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设置独立且与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的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电动自行车虽小,火灾风险不小,广大居民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

(责编: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