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黑恶犯罪 山西公安公开征集涉黑恶犯罪线索
来源: 太原日报为扎实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黑恶犯罪,重点打击十类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8月6日,省公安厅扫黑办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恶犯罪线索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恶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公告发布了十类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类型。
(一)软暴力催收:为索取债务,在线上线下采取滋扰、威胁、恐吓、跟踪、守候等软暴力手段进行讨债的违法犯罪团伙。
(二)恶意索赔:以打假维权为幌子,通过大量差评、恶意投诉举报、网络施压等方式,向商户、企业强行索要高额赔偿的违法犯罪团伙。
(三)舆情敲诈:假借“舆论监督”、新闻采访、网络爆料、自媒体曝光等名义,以发布负面信息相要挟,编造夸大负面信息,制造舆论压力,向企业、个人索取财物索要高额费用的违法犯罪团伙。
(四)务工敲诈:以务工入职为手段,故意制造矛盾纠纷,采取集体上访、围堵工地、阻挠施工、网络造势等方式,向用工单位索取高额“赔偿款”的违法犯罪团伙。
(五)碰瓷敲诈:故意制造人身、财物受损假象,借机向对方勒索赔偿,有组织实施碰瓷讹诈的违法犯罪团伙。
(六)强迫消费:在经营活动中,以低消费诱导进入,在消费时采取威胁、滋扰、纠缠、胁迫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购买商品、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团伙。
(七)色情敲诈:利用色情交易、色情引诱等方式设局,在交易时采取“仙人跳”等方式实施威胁恐吓、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团伙。
(八)裸聊敲诈:以交友为名主动搭讪诱导裸聊,截取、录制不雅照片、视频后以此为要挟,以群发亲友威胁、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团伙。
(九)网络套路贷:以网络借贷为名,暗中收取“砍头息”“服务费”虚增债务,恶意制造违约迫使逾期,配合“电话轰炸”“短信骚扰”等软暴力行为逼迫还债的违法犯罪团伙。
(十)网络暴力:在网络上大规模谩骂、侮辱、诽谤,编造谣言,雇佣网络水军,组织群体对立,滋扰伤害他人,扰乱网络秩序的违法犯罪团伙。
征集线索范围包括上述十类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凡实施上述黑恶违法犯罪的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公告公布了省公安厅及11个市公安机关的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其中,山西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351-4034110。举报邮箱:Sxgashb@126.com。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77号山西省公安厅扫黑办(邮编:030031)。太原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351-6570447。举报邮箱:tysgajshb@163.com。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10号太原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030024)。
山西公安提醒,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及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鼓励实名举报,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