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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人高空抛物 业主或需担责

来源: 太原晚报 作者:周利芳

  小区有业主家装修,装修工人为图省事,把拆卸下的大件外包装箱从窗户直接往楼下扔,多次砸到楼下居民的窗户玻璃。无奈,居民向社区网格员求助。经网格员及时提醒,业主和装修工人意识到高空抛物的危险性,停止了该危险行为。

  2月28日,国际大都会社区网格员薛雯昕,接到辖区巴黎花苑1号楼2楼居民王女士微信求助,称4楼邻居从窗户往楼下扔大件纸板,多次砸到她家窗户上的玻璃,自行解决未果,希望网格员出面,制止这种危险行为。得知情况后,薛雯昕立即入户调查,发现4楼业主家正在重新装修,装修工人嫌一趟趟上下楼麻烦,干脆把拆卸下来的外包装从窗户往下扔。见状,薛雯昕马上制止,装修工人却说已经在楼下拉了警戒线。薛雯昕一边咨询律师,一边电话联系业主,向对方详细讲解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并告知对方,私拉警戒线高空抛物不合规,存在安全隐患,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随着网格员仔细深入地讲解,业主和装修工人终于意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性,承诺把装修产生的垃圾通过楼梯送到物业指定位置。随后,薛雯昕把调解结果告诉王女士,对方表示满意,并表示感谢。

  律师说法

  针对此事,北京市京师(太原)律师事务所王东旭律师指出,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如果装修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在业主不知情情况下,高空抛物导致他人损害,该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内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无法确定具体是哪位装修工人抛物,业主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后再向具体侵权人追偿。但是如果业主对装修工人的高空抛物行为知情,且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属于对装修工人的指示或监督存在重大过失,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情形的发生。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导致高空抛物事件发生,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总之,装修工人高空抛物的行为,即使在楼下拉了警戒线,仍然存在巨大隐患,一旦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相关人员不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责编:张凯)